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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一)

  现在说这个话题,多少有点底气不足,因为工作的原因,许久不曾接触的东西,许多已经遗忘,残存的那点记忆,甚至形不成只言片语,然而,但是,很多东西就像萤火一般,稍纵即逝,你永远不知道,如果现在不写,以后还写的来不,于是,还是有了这篇文章。
  接触诸子,最最开始,也许是虚荣,读些,不,了解些,那些曾经的经典,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仿佛自己可以跟诸子站在一起,一下子高尚了许多似的。我从来不否认自己的虚伪,虽然这里有些矫揉造作,甚至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那个是真实的。好了,还是闲话少叙,转入正题。
  虽然最早接触的是孔子,但第一个进入内心的却是老子,当时喜欢老子,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老子是出世之学,当时自己对事消极;其次是因为曾有那么个传闻说,老子做过孔子的老师,学习老子呢,自然高人一等。对于老子了解似乎还算比较多,虽然现世对老子其人及其书表示怀疑,但我这里仍然以那些个传说中的老子。老子写的东西不多,《道德经》仅5000字不过,在现在这个随便唠叨几句就可以两三千字的时代,这5000字倒是弥显珍贵。学者说,《道德经》非一人所做,是有道理的,书中的各个章节联系不大,更像是是东一句、西一句的集成,或许是人们以前一直把他当做一个思想体系来读,所以竟也可以把这些散落的只言片语,汇成“道德”二字。道,是世界运作的规律,德,是为人处世的智慧。《道德经》是诸子里最像哲学作品的一本,通篇玄妙,如云中之龙。所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每个人的阅历不同,所以对这本书的理解也自然不同。
  道家思想,至少我理解的道家思想,是超脱于世的。他们把自己独立于纷杂的世界,站在这个世界的边缘,甚至外边,去看这个世界,所以冷眼旁观。于是,会觉得,为些个鸡毛小事发脾气是多么的不值得,即使生死大事,也不过如此;历史的车轮不断的前进着,我们对世界的愤愤然又是多么的幼稚和可笑;仿佛自己在空中,看到了地上那个跟别人争的面红耳赤的自己,涩涩一笑,再也吵不下去了。
  然而,《道德经》不光可以静心安神,参悟天地之道,却也同兵家一般,是为谋略。此处之谋略,更阴暗难觉,但其诡诈之极,却不输于兵圣《孙子》。若书也分阴阳,那么《道德经》绝对是阴书中的极品。其道无为,无为并不是什么多不做,更多的时候是说,不要过多的做,比如要砍柴,那就砍柴好了,不要因为斧头不利,去磨斧头,又因为找不到磨刀石,百里去借。无为是不要忘记自己的根本,不要去做那些自己没必要去做的事。无为,是干净利落的,超脱常人之法的。《道德经》中另一个观点,不争。不争,是一种隐忍哲学,作为一个弱者,其争则易败,多为则不隐,乃至引火烧身。不争,更多的是,要让敌处之明,我处之暗,积攒实力,忍待时机。与无为并举,以静制动,就好像伺猎一样,没有十足把握,静若死物一般,但一旦看准时机,则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必破之。
  好吧,我多少有点小家子气,上一段是其小无为,乃其小不争。小无为非无为,乃无为为其所为,小不争非不争,乃以不争为争。其不为,故天下莫能阻之;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然而小字之外,有其大。大无为者,大不争者,可谓出家人。出家人大家都懂的,这些超脱于世,参悟人生世界的高人,是世界的智者。但因其超脱,所以不卑不亢,似乎七情六欲在他们的身上已绝矣,实在有点反人类的样子。

回乡偶书(四)

  终于踏上了返程,带着许多的书,和一身不堪。
  似乎每次出门,都总是如此,也许,是偶不想离开农民这个身份的心理再作祟。
  返程票偶买的更迟,所以终于也要“人满为患”了,因为上车比较早,所以偶躲在一个角落,倒也是安乐,旁边来了两位MM,结果禁不住诱惑,去到了车厢中间,换做了几位大哥。
  看了会儿阿爱的故事,渐渐有些犯困,于是就眯了会儿。再清醒时,旁边挤来了一位MM,现实版的汤同学(汤唯),拿着本政治书籍在哪儿看,于是越发觉得自己不堪,索性连招呼也不曾打个。
  总是骗自己说,我们生命中路过那么多人,一次只不过是偶遇,再次也许才是缘,曾几何时似乎跟某个人遇见过几次,最后也没怎样,于是越发觉得自己是个懦夫,一切不过搪塞的借口,恩,借口。
  也许某一天,我应该突然跑到某个人面前对她说“我爱你”,是的,不论过去怎样,不管未来如何,至少那一刻,我想,是爱的。

回乡偶书(三)

  《倾城之恋》,如初恋般美好,流苏微微低着头,双手背着靠在墙上,她的眼睛闪烁着,煞是妩媚。
  于是,“苏”,这个字挑动那遥远的记忆,字本身也变的美丽起来。
  无论过去怎样,无论未来如何,至少,那一刻是爱的。

回乡偶书(二)

  来北京时,家里整装修新房,回到家已然完毕,偶的“命”确实好的很,总是可以“不劳而获”。老爸对他这个儿子似乎是有怨言的,应当的怨言,投入那么多,还没看到点收益。
  爸妈依依然苍老,怎么能不老呢,偶今年都25岁了,况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大姐的孩子都10多岁了。以前跟几个知心的人聊,常说起偶家哪儿来的money,不做生意,凭守着这几亩薄田。渐渐的,我明白,是老妈的勤俭,是老爸的节约,是家和万事兴,是平安,是我的挥霍。
  乡村的味道很好,秋有薄薄的雾,有淡淡的烟,有漫天的星辰,有明媚的阳光,有一点点凉,又有一点点暖。

回乡偶书(一)

  来北京也已3-4个月,十一的时候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北京距邯郸比较近,大约4个多小时的路程,回家前一天才开始准备,完全没回家的样子,不过还是踏上了这趟火车。
  话说因为买票晚了些,破费买了个软座,坐到车上,发现真是特权啊,10号车厢人满为患,11号这边也没站几个人(软座车厢不放没座儿的人进来)。对面的MM有一位是长发版“天堂石”,可爱娇小型的,蛮靓丽的,或许因为职业的缘故(护士),又平添了几分味道。
  旁边的MM显然是位独立女性,一双深邃的眼时不时眺望窗外,或者品读着自己的《暮光之城》,就这么沉默着,我也是;只有对面的两位护士MM若无旁人happy着,我开始看我的《倾城》。
  以前有印象的阿爱(张爱玲)的小说,似乎只读过《色戒》,当时觉得写的那叫一个难看,跟电影比差远了,但还好有众多的阿爱的粉丝,偶才没对她产生偏见。《红玫瑰与白玫瑰》,阿爱笔下的红玫瑰是艳丽的,白玫瑰却是如此的惨淡,于是偶开始怀疑阿爱是不是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或者一份刻骨铭心的伤逝的爱情。
  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两个玫瑰,以前没发现,原来我也有,一个是黛玉,一个是宝钗。

喜欢雨,雨是一种情调。既是一种情调,当然就需要有这份“闲情”,才可以欣赏。
喜欢狂风骤雨,伴着电闪雷鸣,其实心中有一分渴望,站在这样的环境里,展开双臂昂起头。 (注:被雷劈死是我一种理想的死亡方式,最好是直接将我消于无形的雷击)
喜欢缠绵烟雨,虽不曾经历江南,成都也该是这个味道,喔,不,我梦苑的烟雨竟是北方,这样的景色里,喜欢打伞,不为遮雨,只是一份心情。。。
喜欢巴山夜雨,你,我;雨,将我们与世界隔离。无雨亦无语的知己,那一瞬,美丽。。。
喜欢叮铃秋雨,伸开手,感受雨的气息,迈着一字步,惬意。。。

命运

  又来到了命运的话题,算卦算不出的是我们的未来,的确如此。我想我还是相信所谓的“命运”的存在的,因为一次次与“命运”擦肩。给“命运”加引号是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这所谓的“命运”的正确性。想起以前有那么一句话,“存在即现实,发生即命运。命运是过去的发生,现在的进行,未来的可能。”    比较赞同爸爸的观点,占卜是对未来的可能的预测,他仅仅是一种预测,当然他有可能是正确的,如果是对自己有利的,我一般也相信,他也可能是错误的,如果是对自己不利的,我选择不信,但是告诉自己小心,有时候会想所谓的“命运”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我渐渐的觉得他是通过一种心理的暗示。
  这种强烈的心理暗示,造成很多本来可以避免的失败,比如自己的小考。“命运”(占卜所得)是一种心理暗示,而自己给自己的心理暗示,比“命运”暗示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的经历中,“命运”与“宿命”(自我心理暗示)的斗争中,每每都是“宿命”的胜利。渐渐的学会用“宿命”去对抗“命运”,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我想。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前些时候又看到这句话,我已经不再相信。因为最近的心理暗示和生活形态告诉自己,在强烈的自我暗示下,性格是那么容易被潜移默化。或许有些夸张了,但是心理暗示很重要,至少对我来说,很重要。
  把握好自己的命运吧,为什么你称之为你?因为你的生存环境,因为你自己的选择。当我们渐渐长大,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祝福我们每个人选择出自己理想的人生。

  平生是喜欢秋的,大多数的回忆也残留在秋这个季节。在我的印象里:春乏,夏炙,秋殇,冬雪。春天是充满希望的,万物复苏,百草兴茂,但奇怪的是,在这个温暖的季节,我却没有感到温暖,取而代之的乃是一种燥热,很不舒服的感觉,不太喜欢春,或许是自己已经不在那个懵懂的年代。夏天是青春的,万紫千红,激情似火,不过我只是小时候游泳时感觉夏还不错,后来渐渐不游了,夏天给我的记忆就成了连个字:酷热。近些时候,貌似是找到了消逝的青春,却对夏的印象依然如故。秋是我喜欢的,秋的晴天是爽朗的,秋的雨天是缠绵的,这是一个比伤春更多感慨的季节,这是一个诗的世界。古人云:老气横秋。喜秋者,老矣?冬也是我喜欢的,首先是因为雪,因为雪夜明珠,其次是因为这是个“温暖”的季节,相信所有人跟我一样,在这个季节里可以体会到比春更多的温暖。
  喜欢秋或许还因为人,杜甫是我心头抹不去的深秋幽风,想去杜甫草堂已经很久,我希望自己可以在他的故地感受他年老的凄凉,然而什么时候那里人会少呢?那个地方是必得一斜雨如丝的日子,独自一人穿着单薄些才有滋味的。杜甫,杜老,祈以神游。还有另一个人,是黛玉,六十三回花名签,其得芙蓉,花晚秋始开,霜侵露凌却丰姿艳丽,占尽深秋风情,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特想为黛玉写篇文章,亦待文思。
  喜欢秋还可能是因为忧伤情调,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上了淡淡的忧伤,喜欢秋这份微凉,心秋为愁,确有几分意思。从大约初中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不该喜欢上这个凋零的季节的,但是还是很喜欢。不知什么时候也给秋赋予了一种淡雅的情感。

红楼

  最早读《红楼》已是高二的时候,当时班内读文学著作俨然成风,想自己也是那时才喜欢上读书,也才开始可以写点东西。对于《红楼》,也仅是通看过一遍而已,但是偶尔还是会从里面翻些章节看,比如葬花,比如游太虚。虽然读的次数并不多,但是却很有感觉,这是读书慢的好处。
  此后好久不曾再读起,背过的《葬花吟》也忘个差不多了,就好像《春江花月夜》,高二那一时节背的东西早模糊的一塌糊涂。虽然有网络,想找这些东西易如反掌,虽然我把他们整到了自己的电脑上,但是和我买的很多书一样成了摆设。
暑假在家的最后几天,带回来的书看完了,就觉得无聊起来,突滴又想起了《红楼》,宛然一个被尘封的美丽女子,被自己弃忘在世界的角落。于是我翻箱倒柜的捣腾,终也没找到。嗯,回学校后一定买本。我还是忘了,若不是在某人的空间看到《葬花吟》,若不是听见熟悉的吟唱。
  喜欢细究自己的性格的形成,发现是《红楼》在自己的心中埋下了一个女子的种子,她悄无声息的发芽成长,现在俨然已是一树桃花,亭亭玉立,早盖过了松柏的魅力。当然这颗种子里也有诗词的缘故,怪不得叫艳词,温柔乡里迷倒了多少痴情儿郎。
  向来只是把《红楼》当言情小说看,从没把她当成什么什么滴工具,我想曹雪芹也不是把她当工具的吧。并不喜欢红学,可能因为不了解,但确实不喜欢把文艺作品解析的想一道数学题一样,很多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美丽而或美妙的东西总是那么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而后又有所思,《红楼梦》是不宜过早看的,也理解了为什么在那时候会是禁书,确是“不思进取,消磨意志”。这是一本让男人不那么“男人”的书,于是,我要将她很遗憾去到宝贝读书计划之外了,至少男孩18岁之前是不该读她的,而女子,12岁就该读,至少16也该读过几次吧。

For the outland dreams,for love and be loved

  Yeah, for the outland dreams, for love and be loved.
  The dream, never need to come ture, needn’t to so clear, even it’s just a mirage mistily, but sometime it’is enough, give me the hope, give me the courage, and as the sarts light the road of the frontage, yeah, it’s the gift my god vouchsafed.
  What is my dream? perfect? parhaps. yeah, I’m not perfect, and I know that in this world the perfect is not existent. so it’s just a dream, a dream load me to pursue.
  Love, and be loved, someone says:”In the life, the most importance is love connection.” Ithink so。
  ………..

  For the outland dreams,for love and be loved,try my best and unswerving allegiance and devotion.

  是的,为了那遥远的梦想,为了爱与被爱。
  梦,不需要实现,不需要太清晰,甚至它只是朦胧之中的海市蜃楼,但是有时它已足够。赐予我希望,给予我勇气和力量,像那群星照亮着前方。是的,它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我的梦是什么呢?完美?或许是吧。是的,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也懂得这个世界并没有完美的存在。所以是一个梦想,指引我前进的梦想。
  爱与被爱,有人说:“人生最重要的是有意义的爱的关系”,我想是的。

  。。。。。。。。。

  为了那遥远的梦想,为了爱与被爱。努力认真的生活,矢志不渝。